武元衡(758—815),唐代官員、詩人,曾任宰相。字伯蒼,河南緱氏(今河南偃師東南)人,祖籍并州文水。
生平
家世有異說:一說其為武平一之孫、武載德曾孫,武載德為武則天族弟;亦有稱其為武則天曾侄孫。另列祖父武甄、父武就(713—790),從弟武儒衡(769—824),族人有武少儀,子為武翊黃。
德宗建中四年(783)登進士第,累辟使府;貞元年間歷任監察御史、華原令、比部員外郎及司郎中,貞元末遷御史中丞。其仕歷中的司郎中一職,有作「右司郎中」,亦有作「尚書省左司郎中」;順宗即位後罷為太子右庶子,憲宗即位後復為御史中丞,進戶部侍郎。
元和二年(807)正月,自戶部侍郎拜門下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兼判戶部事,封臨淮郡公;同年十月出任劍南西川節度使。任西川節度使時儉己寬民,三年後上下完實;元和八年(813)還朝秉政,復為宰相。
在文士交往中,與李宗閔有贈詩、文往來;柳宗元則有「素不悅武元衡」之語。
還朝後力主削藩,主張對藩鎮用兵。元和十年(815),裴度出兵淮西討吳元濟,王承宗上疏請赦,武元衡斥其悖慢;同年六月三日早朝途中,為李師道所遣刺客殺害,卒年五十八。死後贈司徒,諡忠愍,諡號亦作忠湣。
文學成就與著作
武元衡工於五言詩,作品藻思綺麗、琢句精妙,當時流傳甚廣,往往被於管弦。詩歌評論以其五言長調當時稱為「絕藝」,又有律詩勝古詩、五字句勝七字之評;《詩人主客圖》列其為「瑰奇美麗主」。
著錄有《臨淮集》(亦作《臨淮詩集》)十卷、《武元衡集》十卷,後者已佚。今存詩篇的輯錄數量有異說:一說《全唐詩》存詩二卷,《全唐詩外編》及《全唐詩續拾》補詩二首;又有說法稱《全唐詩》錄詩197首。所作七律《送田三端公還鄂州》,見「鄂州雜詩碑」所錄。
參考來源
- CBDB 武元衡(24654)
- 搜韵 武元衡(17734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武元衡(A009534)
- Wikidata 武元衡(Q101798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