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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克庄(1187~1269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初名灼,字潜夫,号后村居士,谥文定。兴化军莆田(今福建莆田)人。
生平
父弥正,宁宗朝吏部侍郎;刘克庄曾受学于真德秀。岳父林瑑;妻林节,继室林氏;弟刘克逊、刘克刚,妹刘氏嫁方采。三子为刘强甫、刘明甫、刘山甫,女婿陈琰,孙女婿方公权、方广翁,表弟方遇。与韩淲、陈起、林希逸等相友,林希逸并为其文集作序。
宁宗嘉定二年(1209),以荫补将仕郎。初授靖安县主簿,后注福州右理曹,改差真州录事参军;又曾任潮州、吉州通判。服父丧后复出,嘉定十二年监南岳庙;嘉定十七年知建阳县。
因作《落梅》诗获罪,长期闲废;年数一作「不仕二十余年」,一作「闲废十年」。理宗端平元年(1234)起为帅司参议官,次年除枢密院编修官,兼权侍右郎官,寻罢。一度出主玉局观,旋知漳州,改知袁州,又为言者劾罢。立朝正直敢言,为人所忌,并反对南宋朝廷苟安妥协。
李宗勉当国时,擢江西提举,改广东提举,升广东转运使;淳祐元年(1241)为言者所劾,罢主崇禧观,四年起为江东提举。淳祐六年(1246)召除太府少卿,因言事切中时政,理宗嘉之,赐同进士出身,除秘书少监,兼国史院编修官、实录院检讨官,后又兼崇政殿说书、中书舍人。
任中书舍人时,力沮史嵩之除职致仕之命,事虽施行,仍为御史论劾,以秘阁修撰出为福建提刑。淳祐十年除秘书监,次年入京,兼太常少卿、直学士院、崇政殿说书、史馆同修撰;同年十月除起居舍人,复遭论劾,罢提举明道宫。
景定元年,除秘书监、起居郎、兼权中书舍人,复除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,兼直学士院。三年除权工部尚书,兼侍读;同年八月以宝章阁学士知建宁府。五年秋因目疾,以焕章阁学士致仕;咸淳四年(1268)又除龙图阁学士。咸淳五年(1269)正月卒,年八十三,谥文定。
文学与思想
刘克庄于诗、文、词皆工,诗学晚唐,是江湖派诗的重要代表;叶水心评其诗「当建大将旗鼓」。其词风雄放沉厚,多感慨时事,并呈现散文化、议论化的特征。其文名甚盛,政绩多为所掩。
著作
生前曾自编文集,林希逸作序,继有后、续、新三集;其季子山甫汇编为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二百卷。另有《后村别调》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劉克莊(3595)
- 搜韵 劉克莊(25254)
- Wikidata 刘克庄(Q665360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