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向高(1559—1627),明代大臣、內閣首輔。字進卿,號臺山,晚號福廬山人,福建福州府福清人。
生平
其曾祖葉仕儼、祖父葉廣彬、父葉朝榮、母林氏;繼母為郭氏、康氏,妻俞氏,弟有葉向亮、葉向永、葉向亨。
倭寇入侵時,林氏懷孕避難,於道旁廢廁生下向高,故有小名「廁仔」;向高幼年多次遭逢倭寇,林氏抱持他逃難而不忍棄子。
五歲開始啟蒙,七歲正式讀書,因聰敏被稱為「神童」。隆慶元年(1567),其父以廩生入太學,向高隨父赴京;隆慶三年(1568),葉朝榮應試不第,父子返鄉,向高在福州讀書。隆慶五年(1570),向高首次參加縣試,頗受賞識。
早年為生員,所列名次為二十五;萬曆七年(1579)鄉試中舉,名次為七十八。萬曆十一年(1583)中癸未科進士,列第二甲第十二名,選庶吉士,授編修;萬曆十三年(1585)任翰林院編修。
萬曆十四年(1586)五月,父親去世,向高辭官歸里守制;萬曆十八年(1590)復起,不久母親病逝,次年春返鄉奔喪。
萬曆二十二年(1594)回京補官,任南京國子監司業,頗受國子監師生愛戴;其後改左中允。萬曆二十五年(1597)升右諭德,二十六年(1598)召為左庶子。
當時太子朱常洛缺講官,郭正域、張位推薦向高,沈一貫以閩人不得任講官為由反對;不久首輔趙志皋奏請向高任太子侍班官,為太子講解對句、書法與字意,朱常洛頗喜其說,沈一貫自此更加不滿。
其後歷南京禮部右侍郎,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,屢上疏論礦稅之害;因忤首輔沈一貫,久滯南京。
萬曆三十五年(1607)入閣,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;次年為首輔。屢陳時政得失,皇帝多不省,所能救正者不過十二三項,遂累章乞休;萬曆四十二年(1614)得歸。
泰昌初,召為少師兼太子太師、吏部尚書、中極殿大學士;萬曆後期至天啟年間,三任首輔。天啟元年(1621)復為首輔。
魏忠賢擅政、興起大獄時,向高數有匡救;與魏忠賢抗爭的朝士多倚重向高。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的奏疏上呈後,向高認為事將決裂,不以為然,遂奏請准魏忠賢歸私第,以保全始終。魏忠賢更加憎恨向高,借故指為東林黨魁;向高以時事不可為,力請歸,天啟四年(1624)罷去。
卒於1627年,贈太師,諡文忠。
思想、交游與書法
向高崇道信佛,亦禮遇西方傳教士,與利瑪竇、艾儒略有交情;工書法,尤精草書。
與顧憲成、朱國楨、錢一本皆為友人。
著作
著有《說類》及《蒼霞草》(二十八卷)。
另有《蒼霞草續草》(二十二卷)、《蒼霞草餘草》(十四卷)、《蘧編》(二十卷)及《葉臺全集》(一百三十八卷)。
著作還包括《綸扉奏草》《光宗實錄》《福清縣誌》等作。
參考來源
- CBDB 葉向高(131951)
- 搜韵 葉向高(43511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葉向高(A003694)
- Wikidata 葉向高(Q109163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