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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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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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骧(1033~1105),北宋官员、诗文家。本名让,避濮王讳改名,字子骏。先世居衢州,父韦杲徙居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

生平

仁宗皇祐五年(1053)登进士第,调睦州寿昌县尉(一作寿县尉),以母丧不赴。服阕后任兴国军司理参军,历知婺州武义县、袁州萍乡县、通州海门县,并通判滁州、楚州,入为少府监主簿,其后历秘书省著作郎、尚书屯田员外郎,并任朝奉郎、户部郎中。

哲宗元祐元年(1086)擢利州路转运判官,移福建路;元祐七年(1092)召为主客郎中。其后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,绍圣二年(1095)至元符元年(1098)间在任;其后知明州,年月有元符元年(1098)与建中靖国初(1101)两说。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,以左朝议大夫致仕。徽宗崇宁四年(1105)卒,年七十三。

家庭与交游

娶石秀之女,岳母胡氏;子韦寿隆(长子)、韦寿卿(第四子)、韦寿成(第五子),女婿石师圣。与黄庭坚有诗文往来,并尝致书范纯仁、韩维、李清臣、吕大防、韩缜、王庭老等,许景衡亦曾致书于他。

所撰碑传文字颇多,如为石秀之、胡氏、石衍之、史氏、朱氏、吴天秩、陈贶、张璪等撰墓志铭,为张璪作行状与祭文,为向拱、白廷诲作传,为石镇作学记,为夏希道所著书作序,又为范道卿之建筑物题咏、记、命名。卒后,陈师锡为撰墓志铭,其文附见于《钱塘韦先生文集》。

著作

工诗文,有文集二十卷、赋二十卷,即《钱塘集》,今存十六卷,已非完帙。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六六有其传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韋驤(14996)
  2. 搜韵 韋驤(34445)
  3. Wikidata 韦骧(Q16077564)